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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官宣親屬入境豁免新規,留學生家長也能入境

為了滿足居民的團聚需求,加拿大政府決定放寬海關限制,允許部分PR和加拿大公民的非直系親屬入境,同時還將允許部分留學生入境。 ① 加拿大公民、PR非直系親屬允許入境 在最新的一輪入境豁免中,首當其衝的就是加拿大公民和PR的非直系親屬(Extended Family Member)。 根據加拿大政府官方公佈的規定,允許入境的非直系親屬包括: 戀愛超過一年並且有過同居關係的情侶; 成年子女(22歲以上); 成年子女的撫養子女(孫子孫女); 兄弟姐妹; 祖父母。 除了PR和公民本人外,與和PR/公民的配偶或同居人有以下關係的人員也將被允許豁免入境: 成年子女(22歲以上); 成年子女的撫養子女(孫子孫女); 兄弟姐妹; 祖父母。 在符合入境條件之後,這部分非直系親屬有需要為入境做哪些準備工作呢? 首先,申請入境者必須填寫一個法定聲明表格IMM0006: 其次,為入境人擔保的PR或加拿大公民必須在表格上簽字;
然後,入境人需要拿著這份簽字表格前去公證; 隨後,入境人需要將這份表格的附件發給PR和加拿大公民本人,並通過這份表格證明家庭關係、向IRCC申請書面授權; 最後,入境者可以攜帶完成以上所有步驟的IMM0006表格前往加拿大,需要注意的是,這份表格的生效時間是公證日期過後6個月,如果公證過期,則需要重新申請。 以上公證申請規定僅針對非直系親屬,PR和加拿大公民的直系親屬不需要進行公證步驟。 ② 留學生和工簽持有者的直系親屬允許入境 以下是直系親屬的範圍: 配偶或同居伴侶; 22歲以下的受撫養子女; 受撫養子女的孩子; 父母或養父母;
法定監護人。 如果親屬是從美國入境,則不需要提供IRCC授權,只需要證明自己的旅行並非隨意目的即可。 如果是從美國以外的其他國家入境,則需要提供IRCC書面授權,申請方式和前面提到的加拿大公民/PR非直系親屬一致。

加拿大官宣親屬入境豁免新規,留學生家長也能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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