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ployment-based Immigration Visa First Preference (EB1)
計劃簡介
移民類型: 技術移民
居留許可: 永居
投資金額: 無要求
移民周期: 1-1.5年
居住要求: 只需每半年入境一次
隨行人員: 兩代移民
項目簡介
EB-1A傑出人才 (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 是職業移民第一優先當中的第一類;定義爲“具有一定專業能力的水準,足以證明申請者是該領域中少數的頂尖人物之一”傑出人才移民的對象包括在科學、技術、教育、社會科學、人文學科、商業、音樂、戲劇、舞蹈、雜技、電影、文學、美術、設計、體育等等方面的傑出專業人才。這些傑出專業人才必須享有國家或國際聲譽,除此之外,申請者入境美國後,必須對美國的發展提供實質的貢獻。本移民類群不需要僱主僱用證明。
項目優勢
無工作要求,無需找美國僱主擔保
無語言和年齡要求
週期短,費用低
全家移民,獲得永久綠卡,包括本人、配偶及21周歲以下未婚子女
全家抵美後,立即享受永久居民權益
自由定居: 登陸後,申請人可以在美國的任何地方居住或從事各種生意活動
子女在美上學可享受低廉學費,畢業後可自由找工作
申請條件
申請人是科學、藝術、教 育、商業、或體育領域里的傑出人才(需要滿足移民局要求的10項的其中3項要求);
申請人在獲得綠卡後,將在美國繼續從事其領域内的工作;
申請人必須滿足以下十項中的至少三項:
1. 獲得國内或者國際獎項
在本領域的傑出成就而獲得過國家級或國際認可的獎勵或獎章。
2. 是國内或者國際專業協會的會員
此類專業協會必須是達到一定資曆和水平才能加入的全國性或國際承認的專業性學會、協會、團體或組織。需要提供的支持文件爲會員資格證明。
3. 被專業期刊或者專業媒體報道
因在本領域的傑出成就/貢獻而曾被全國性的報紙、電台、電視、或其它新聞媒體專門評論報導。
4. 擔任評審
曾以個人或委員會成員身份擔任專業雜志編委,會議組委,教科書編委,專業比賽裁判,或曾經受邀審閱過他人的作品文章。
5. 擁有原創性突出貢獻
在專業領域内曾作出學術研究或藝術上的重要原創性且影響甚大的貢獻
6. 曾在專業期刊或者媒體上發表學術文章
申請人在學術性報刊雜志或重要媒體上發表的有關本專業的文章或出版書籍。
7. 舉行作品展覽
在藝術展覽中心舉辦過作品展覽或其他展示活動。
8. 是知名組織或機構的領導者
在享有很高聲譽的組織或團體中擔當或扮演主要或決定性角色的。
9. 高收入人群
申請人在相關領域薪酬或報酬高於同行的。
10. 在表演藝術獲得商業上的成功
在藝術領域里曾經創造相當高的商業價值,並有官方統計數據,如票房,DVD 售出記錄、發行的磁帶、激光唱盤、或錄影帶。
申請流程
初步評估,簽訂協議,確定移民方案
準備資料,審核文件
遞交申請
獲得批准
個案轉至國家簽證中心
面談/體檢/輔導
取得簽證
登陸
取得綠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