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拿大政府再次公佈了最新入境政策,公告中又增加了一些可入境人士類別:
加拿大公民。
持有有效加拿大護照或享有特殊授權的雙重國籍人士。
加拿大永久居民。
加拿大印第安人。
受保護人士。
來自美國且有必要理由入境加拿大的人士。
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的直系親屬,且停留時間多於15天。
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的非直系親屬,且停留時間多於15天,還要有IRCC書面授權書(新增)。
部分海外勞工。
部分國際學生(目前可入境國際學生請參考往期連結:https://www.fiic.com.hk/post/%E3%80%90%E7%A7%BB%E6%B0%91%E7%84%A6%E9%BB%9E%E3%80%9110%E6%9C%8820%E6%97%A5%E8%B5%B7%EF%BC%8C%E7%95%99%E5%AD%B8%E7%94%9F%E5%85%A5%E5%A2%83%EF%BC%8C%E5%AE%B6%E5%B1%AC%E4%B9%9F%E5%8F%AF%E5%90%8C%E8%A1%8C%EF%BC%81%E4%BD%86%E5%87%BA%E8%A1%8C%E5%89%8D%EF%BC%8C%E8%AB%8B%E6%B3%A8%E6%84%8F%E9%80%99%E4%BA%9B%E5%95%8F%E9%A1%8C%EF%BC%81)。
部分已批准移民申請但尚未登陸的申請人。
過境旅客。
加拿大軍隊成員,訪問部隊及其家庭成員。
經認可的外交官和家庭成員(包括北約,《聯合國總部協定》所規定的外交人員和其他組織)
機組人員。
根據外交部長,移民、難民和公民身份部長,公共安全部長的決定,其入境符合國家利益的任何外國國民或一組外國國民。
居住在聖皮埃爾和密克隆群島的法國公民,在他們尋求進入加拿大的前一天的14天內僅在加拿大,美國或聖皮埃爾和密克隆群島。
加拿大首席公共衛生官認為不會對公共衛生造成重大損害的任何人,並將在加拿大期間提供基本服務。
移民,難民和公民事務部長認為在加拿大境內存在符合國家利益的任何人;公共安全和應急準備部長;或外交部長。
應衛生部長的邀請來加拿大進行COVID-19援助的人。
任何提供醫療協助的人。

詳情請瀏覽:https://www.canada.ca/en/immigration-refugees-citizenship/services/coronavirus-covid19/travel-restrictions-exemptions.html
加拿大政府所定義的直系親屬必須和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有以下關係:
配偶或同居伴侶。
未獨立子女。
未獨立子女的子女。
父母或繼父繼母。
擔任家長角色的監護人或家教。

加拿大政府所定義的非直系親屬分為三大類別:
類別一:如果您和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有以下關係,則您是非直系親屬:
戀愛超過一年的情侶並且有過同居關係。
獨立成年子女。
獨立成年子女的子女(孫子或孫女)
親兄弟姐妹或表親。
祖父母。

類別二:如果您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的配偶或同居伴侶,那麼和您有下列關係的人士也是非直系親屬:
獨立成年子女。
獨立成年子女的子女(孫子或孫女)。
親兄弟姐妹或表親。
祖父母。

類別三:如果您和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是戀愛超過一年的情侶並且同居過,那麼和您有下列關係的人士也是非直系親屬:
您的未獨立子女。
您的獨立成年子女。
您的孫子孫女。

非直系親屬入境申請步驟概述:
需要由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填寫一份授權表格(IMM0006)。
將表格發給非直系親屬簽字,簽字后再返還給加拿大一方。
加拿大這一方的公民或永久居民需要將簽字表格進行宣誓聲明。
將經過宣誓聲明的表格發給非直系親屬。
非直系親屬需要持這份表格向IRCC申請書面授權(申請書面授權分為多個種類,申請程式較復雜,可登錄IRCC官網瞭解詳情)。
得到IRCC授權批准後,非直系親屬須持經過宣誓聲明的表格和IRCC的授權批准信入境。
加拿大政府從人道方面考慮進一步放寬了入境群體的限制,但同時,加拿大政府仍然對入境者要求14天的入境隔離計劃,確保疫情期間的安全過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