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任何想要移民或訪問加拿大的人而言,不可入境(Inadmissibility)都是一個重大的障礙。如果您被認定為具有不可入境,那麼未經加拿大政府特別許可,您將不被允許進入加拿大。如果您被加拿大移民局認定為 Inadmissible to Canada(不可入境加拿大),說明您違反了移民法規定,從而成為不被允許入境或移民的申請人。申請人是否有資格入境,是簽證官評估是否發放加拿大簽證的眾多因素之一。
哪些情況被認定為不可入境加拿大?
1. 健康原因
如果一個人的病情可能危及公共安全或公共衛生,或對醫療系統服務造成不必要的負擔,可能會出現因健康原因導致的禁入情況。
2. 經濟原因
不願意或無法自給自足及其家庭成員的申請人可能因經濟原因不能被加拿大接納。有些計劃規定了申請人必須證明一定的經濟能力才能獲得加拿大臨時或永久居留簽證。
3. 犯罪或判刑記錄
如果申請人犯過或被判犯有輕罪或重罪,則可能因犯罪原因而不能進入加拿大。
這包括在酒精或毒品的影響下駕駛、盜竊、毆打、過失殺人、危險駕駛、擁有或販運毒品或受管制物質、洗錢、偷運人口、有組織犯罪活動等。
犯罪記錄需要通過以下途徑克服不能入境的情況:
犯罪復原 criminal rehabilitation
加拿大犯罪記錄暫緩或釋放記錄 record suspension or discharge in Canada
申請加拿大臨時居留證 applying for Canada temporary resident permit.
4. 虛假陳述
根據加拿大移民法,隱瞞資訊、提供虛假資訊或發送與移民程式有關的虛假檔被視為欺詐行為。這將使申請人因虛假陳述而不能被加拿大接受入境。
虛假陳述可能導致拒絕入境、拒絕申請、喪失訪客或永久居民身份、撤銷公民身份、禁止進入加拿大5年,以及加拿大遣返令。
如果虛假陳述是無辜的,申請人誠實和合理地認為他們沒有隱瞞重大資訊,禁止入境是可以通過法律途徑克服的。
5. 社會安全原因
其中包括顛覆、間諜活動、恐怖主義或暴力,或參與參與此類活動的組織。
6. 侵犯人權或侵犯國際權利的行為
其中包括危害人類罪、戰爭罪,受到國際制裁。此外,還包括參與嚴重侵犯人權行為的政府高級官員。
解除入境限制的兩種方法
有兩種方法可以克服申請人的加拿大不可入境限制。申請臨時居留證,並以人道主義和同情為由申請豁免。不同的申請,根據申請人是想來加拿大進行臨時訪問還是移民。
1. 申請臨時居留證(TRP,IRPA)
《移民和難民保護法》允許被加拿大不准入境的申請人,申請臨時居留許可TRP。如果授予TRP,則可以暫時進入或留在加拿大。只有在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加拿大才會批准TRP,屬於一種特殊的酌處措施。
TRP的有效期為1天到3年,可以是單次進入或多次進入。
2. 人道主義和同情請求(H&C,IRPA)
外國公民因不可入境而被拒絕永久居留申請,可以通過人道主義和同情為由申請豁免。
相關的H&C因素包括但不限於:
在加拿大建立了生活
與加拿大的關係
H&C的決定將直接影響到兒童的最佳利益
原籍國的因素(不利的國家條件)
健康考慮,包括原國家無法提供醫療
家庭暴力的考慮;
親屬分離的後果
無法離開加拿大
在加拿大建立生活的能力
任何獨特或特殊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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